她低头看看自己的穿着,这一身与当下可称得上唯美的氛围极位不相称,还是那身让家瑜震惊的紫色冲锋衣,单手挎着一个帆布布袋。反正也不是来跟男朋友看演出的,可想到那天在剧院,她见着的那个跟丹虎手拉手的女生,浑身上下无一处不精心考究,孟惟不自觉地就拿自己跟人家比较起来,她用手指当梳子,徒劳地扒拉头发,想尽量让盘了一整天的发丝柔顺一些。
是因为,她不够漂亮,丹虎才不喜欢自己吗。不漂亮,所以他才总是那么有分寸地保持距离,孟惟觉得自己总算是搞清楚了缘由,不由地沉沉叹了口气。她没有办法改变自己的相貌,因此获取心上人的偏爱,也就成为对她而言无能为力的一件事。
演奏终于到了最为美妙的阶段,四散在教堂的观众慢慢往舞台涌来。孟惟站在原地,身旁的人一个个如同受到召唤一样走向中心,她忽然看到一个人,黑色连帽衫外套着皮夹克,那天去剧院,他也是类似的打扮,跟周围的人如同处在不同的次元。今天几乎人人都穿得正式,敢在这种场合如此随意的人,也就只有他了。
好不容易才找到,不能再错过了,她不带犹豫地跑到他的身后,拉拉对方的袖子,“等等,等我!”
他转过身,低头看了孟惟一眼,动作有些迟疑。
孟惟还扯着他的袖子不松开。
这个人只好将面具掀起,朝孟惟拘谨地笑了一下,“小姐,你认错人了吧?”那是一个黑色皮肤的男孩子,不是丹虎。
她连忙鞠躬道歉。
卡在人群中间,就像一颗将溪水分流的石子,她站在那里有些彷徨,也许,丹虎今天根本没有来吧。肩膀被不同的人连撞了几下,帆布包被撞到地上,手机撒出来了。撞到她的人在她身旁低声道歉,她很大方地说没事,快去舞台看表演吧。
也怪不了别人,这里黑漆漆的,人家连她东西掉了都发现不了。
孟惟蹲下来,靠感觉在地上摸索,把钥匙,充电线一一捡回去,就是找不到手机。
斜对面不远处,有个穿着燕尾服的男人站在人群的最后面,看起来并不急于挤进中心位置。这个人的服饰很是庄重,纯黑色的晚间燕尾服让他几乎隐没在教堂的阴影里。燕尾服作为男士参与晚间社交场合时最为隆重的礼服,在古典音乐会上穿这套再自然不过。
英国人的贵族文化历史悠久,最讲究什么时间穿什么衣服,旧贵族不用工作,一天内有的是时间去换衣服,光是男士礼服就发展出晨礼服跟夜礼服这好几套。穿错的话,必然会被人侧目而视。
对这些细节不够了解的外国人一般不会去尝试这类服饰。
孟惟之所以会注意到他,是因为他一直站在那里打量她在地上找东西。好像看她找东西比看表演有意思似的。这个人恐怕对古典音乐会产生了腻烦,能跟人产生交集就不想再回去听音乐。他看了一会儿后,径直走过来,弯下腰一下就拿到了她的手机,原来是被卡在地毯下面了。
陌生人抓起孟惟的手,无言地把手机放在她的手心。孟惟本来有些窘迫,她不喜欢被人盯着看,但当他帮忙找到手机,她只好用英文道了一声谢谢。拿回自己的手机后,孟惟试着微微用力抽回手腕,这个人还抓着她的手不放开。
别人都站在有光的地方,只有他俩站在漆黑一团的角落,对方之后的举动,让她立刻浑身一僵,汗毛倒竖,因为她感到掌心痒痒的,是他正在用指尖不轻不重地搔挠。
这大概是一种调情式的搭讪,孟惟很克制地拒绝他的邀约,直言道:“先生,请您不要这样。”
她偶尔路过市中心会遇上路边无所事事的男青年,被吹口哨打招呼对她来说不是什么新鲜事,孟惟一向用冷脸应付过去,真要接茬,他们就会过来要联系方式了。
离开他后,拾起布袋,她漫无目的地在人群外围乱逛。这个人却没有知难而退,他站在原地愣了一会儿,不知道在想什么,竟然又追上来。
孟惟脚步越走越快,后边跟着个可怜的搭讪失败者。接下来,无论是拽住她挎包带子,还是拉住她的手腕,都会被毫不留情地甩开。他一句话都不说,闷头纠缠她,只想让她停留在自己眼前。
她心想,他妈的,不会碰到个黄热病患者吧,那种专门喜欢找亚洲女孩的变态外国人。小流氓搭讪女孩也怕被人再三拒绝,普通人到这个地步,怎么也该知难而退了。
但是他还没退,可能真不是个普通流氓,他伸出手,孟惟厚密的长发被拨开,直接触到了温热的耳垂。孟惟这次真的生气了,她感觉耳垂被碰到后,胳膊起了半边鸡皮疙瘩。在她即将给他一巴掌之前,她感觉到耳垂上轻柔的揉捏变成了拉拽。
被拽住了耳朵,她真没办法再走了,顺着力道歪着脑袋,孟惟忍无可忍地开始用脏话骂人:“混蛋,你他妈干什么呢!”她试着够他的面罩,等把面罩取下来,她要把这人的脸给抓花。
“你不是知道我在干嘛吗?”他冒出一句中文。
孟惟立刻气势大减,从不良少女口气变成爪子卡在纱窗上的家养猫,抱住拽她耳朵的手,讨饶道:“松,松松开我。”聪明人能屈能伸,如果是陌生人,被挠了就会松了,是丹虎的话,他被挠出印子也不会松手。
果然,讨饶也没用,“还问,还问,当然是在拧你耳朵。”每说一句,就拉她一下,扯得她吱哇呼痛。他一早就瞧见她了,见她无头苍蝇一样乱转,找了好几个人都没找对,他只好亲自来寻她。本是逗她玩玩,今天的气氛跟环境都很不错,他甚至为了今天的演奏会还特意穿了礼服,只为……讨她欢心。
孟惟不声不响地搬走,又在电话里放话说不来,应该是生气了,但他觉得,她肯定会来的。
等见了面,他没料到孟惟当真认不出自己,他试了好几次,越试越狼狈,差点儿追不上她,制造浪漫的相遇是彻底没戏了,而被她连连甩开的时候,他整个人都呆住了。这家伙不是喜欢自己,不乐意见着他跟别人好吗,怎么这么近距离地站在她面前,她都硬生生地认不出来!
“从没见你穿成这样过,上回你去剧院穿的只是夹克跟短靴,为什么今天这么隆重?”
孟惟见过剧院的同事在主持节目时穿过这套衣服,这种服饰很是繁琐,领结,成对袖扣,胸前带有硬衬的衬衣,配套的漆皮鞋,少一样都不行,光是按顺序穿上一整套衣服都相当费力。
并且普通商店一般不售卖这类成衣,如果不是量身制作,穿起来不会好看,想要买的话,大多数人只能去订制。
丹虎下意识地调整了下领结,“不好看吗?”
不是不好看,几乎完全不是他了,就像个陌生人,材质良好的外套折射出一种丝绒质地的黑色冷光,衬得他身姿端正挺拔,浑身上下没有缺陷。过分昂贵,过分隆重,过分完美,是一种让她感觉距离太远的贵公子派头。
她拉过他的袖子,摸了摸上面的钴蓝色宝石镶银袖扣,点点头,小声说:“好看。”好看到她完全够不着的程度了。
他把脸上的面罩取下来,露出她熟悉的面容,以及那头小辫子。迎上孟惟好奇的目光,丹虎手插口袋,有些不自在地配合着她转了一圈,好让她尽情观察。她忍不住掩着嘴笑了,燕尾服配脏辫,亏他想得出来,组合起来就像个痞子绅士。但好在,保留这个特立独行的发型,能让她认出,丹虎还是丹虎。
“你觉得古典乐演奏会比剧院更严肃更庄重,是吗?”其实剧院还真的没有着装要求,现代剧院都想把看戏发展成一种普遍的生活方式,穿牛仔裤运动鞋进去都没有人管。
这傻子,怎么还不懂,他本以为等她见着自己,看到这身礼服,她自然而然就会懂了。
到底还要他把话说到什么程度才行。
他只好说得很慢很慢:“上回我穿得随随便便就跟人去剧院,她很不高兴,觉得我不重视约会。她说的没错,我确实没有重视。但是我今天重视了。你把票撕了也没关系,我们还会有下一次,下下一次的约会,只要……你愿意的话。”
孟惟听了这话,局促不安地站在他面前,肚子里仿佛涌进了一万只蝴蝶,它们同时扇动翅膀,让她这个时候,感觉非常紧张,鼻尖开始冒汗,因为无法相信事情真的会如她所想的那样,变得那么顺畅如意。
从很久以前起,丹虎还叫丹尼尔的时候,他在她眼里就是触不可及的人,或者说,不能接触,因为这个人身上带有危险性,理所当然,他也不会允许孟惟触碰自己。
可是说不定,从在镜子中见到他的第一眼起,她就产生了想去触碰的隐秘心思,隐秘到连她自己都没搞明白。他真的是,好漂亮的一个人。
她捻起丹虎礼服上的一粒扣子,小小的跟米粒一样的贝母扣,捻啊捻,要把这粒扣子抠下来一样专心,她只敢触碰到这里了。
丹虎不知道她的意思,低下头,能看到她脑袋上一个柔软的发旋儿。然后轻轻“咚”地一声,她攥着扣子,额头抵在他的胸膛前,就那样靠着他。他稳稳地站在那里,以一种对她全然开放的姿态,几乎像一个布置好的陷阱,专门等着她过来。丹虎知道她在这方面胆子小,不能惊动,不然就会立刻逃开,假装什么都没发生。
“你要我的扣子吗,回家取下来送给你。”玩笑话贴在她的耳边,带着胸腔的震动声传进她的耳朵。
“嗯。”她只用细细的嗓子哼出一个音节,几乎跟撒娇痴缠没有两样,她的本意不是如此,要扣子做什么,她拿来能有什么用,只是此时心潮起伏,哪顾得上说这些。
她这时候,只有一个问题想问:“你是站在我这边的吗?”声音太小了,法国号正好奏起,盖住了她的声音,她以为丹虎没有听到,便不想再问,这个问题在她眼里已经不再那么重要了。
收紧手臂,搂住他的腰,孟惟放任自己不管不顾地扑进这个人的怀里,即便只有一刻也好。
“小惟,你要我站在你那一边,我已经站了。”丹虎挑起一缕长发,轻柔地将之绾到耳后,以嘴唇贴近耳垂的亲密姿势,向她许下秘而不宣的诺言。
第34章探戈
丹虎呼出的滚烫气息扑在孟惟耳边,“小惟,你要站你那边,已经站了。”
我会以我的方式站在你那边。
他说出的诺言却让她感到无由来的恐惧,她要的不是那样。
在丹虎炙热的怀抱中,她似乎看到了未曾发生在她眼前的景象。
人在黑暗中倒下,血色将白衬衫染透,挥动沾上土壤的棒球棍,跑车化为废铁。
我想要的仅仅是你的爱,而从没有想过,我热切的呼唤会从地狱中召唤出恶魔,即便是爱着我的恶魔。
“我……不喜欢,不喜欢你那么做。”她艰难地吐出这句话,想轻轻推开他的胸膛,我不要你的手沾上血。
丹虎慢慢收起笑意,反问她:“不喜欢什么?”
“家瑜告诉我,杜宽宇被人袭击了。”
丹虎依然低头跟她靠在一起,却不是保持方才嘴唇擦过耳垂,那样似有似无的柔软触感。她感知到一种鲜明又锋利的疼痛,耳边的轻吻变成了冷不防的咬噬。孟惟发现他一下子变得可怕起来。
杜宽宇的死活,关她什么事,她怎么可以为他不开心呢。
丹虎往前走,她就身不由己地后退,直到后背靠在墙上,一手攥住孟惟的两只手腕,不让她挣扎,丹虎亲昵地刮刮她的脸颊,问她:“你高兴吗,高兴就给我笑一个。”孟惟才到丹虎胸口的位置,他存心把她堵在这里,她就没办法出去。
他抿起嘴角,流露出不近人情的冷酷,专等着她笑,他说过了,只有笑了才会把她放开。
“他做的那些混蛋事,你不告诉我,只挑跟他无关的事讲给我听,你是什么意思?”
如果不是遇到茜茜那个男朋友,丹虎就不知道杜宽宇在背地里羞辱过她。杜宽宇跟她之间的事,为什么要故意瞒着他?现在还来管他受伤不受伤。
她想用劲晃开他的钳制:“是你做的,对不对,你知不知道这样很危险……”
“你最好别那么关心他,不然他还会更危险。”丹虎从牙缝里挤出这句威胁,她的挣扎在他看来跟蚂蚁差不多。他可以像对待花瓶里的当季鲜花一样照料她,只看,不碰,不代表他愿意让花儿被其他人所得。
孟惟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,尽管已经下过决心,不再对他言行粗鲁,但丹虎有时候真的太讨厌了。“我关心的是你,你,你这个疯子。他家的人来英国了,一定会对这个案子施压,我不想你被抓到。”说话归说话,不耽误她使用武力突破他的围堵,她膝盖弯曲,只向上一跳,头顶就精准撞到了他的下巴,丹虎毫无防备,发出一声闷哼,立刻被撞得松开了手。
头顶心怎么说也比下巴尖儿坚硬得多,这下换成是他后退了,他手捂着嘴,眉头紧皱,眼眶里甚至痛到冒出了泪花,硬是忍住了,才没有当场潸然泪下。靠着墙缓了好一会儿,松开捂着嘴的手,依然显得十分痛苦难当。
孟惟真没想到会把他撞成这样,现在已经有些后悔了。她也不知道,自己的杀伤力竟然这么强。
站在旁边,她踮起脚尖想看看他的伤势,丹虎拒人千里之外地扭过身子。但只那一瞬间,已经看清楚了,她瞄到他嘴角有血迹,孟惟心里一震,不会把他撞出内伤了吧。
丹虎后背靠着墙,脸朝下盯着地面很久很久,才稍微缓和一些。缓缓将坠下来挡住视线的小辫子拢到脑后,他往地上啐了一口血水。嘴唇被她撞破了,还在往外面渗血,深吸几口气后,丹虎擦擦嘴角,转身就走。
知道闯了祸的孟惟跟在后面苦苦道歉:“我不是有意的,你抓着我不撒手,还向我发火,我害怕,就急了。对不起,你没事吧。”夸张了,其实没害怕,就是纯粹被惹急后,恶从胆边生而已。暂且装装柔弱,先把他哄回来。
不知道哪句话触到了丹虎的神经,本来他一直无视她的存在,走到半路,猛然回头冲她怒目而视,“我能对你怎么样,我什么时候碰过你一个手指头了,你对我可没那么留情,时时刻刻都对我留着一手。要是真害怕我的话,趁早离我远点!”
他确实没来过真的,但是另有气人的地方,“你呢,你说我不相信你,但你还不是也不相信我,我说了我根本不关心杜宽宇的事,我只关心你,你听都不听!”他们一前一后地疯狂吵架,吵到昏了头,双双不小心说出了很多过火的言论,是一些放在平时,他们死都不会直说的话。好在演奏出的音乐大到足以盖住人声,否则就要有人进来驱逐他们了。
男:“那个怂包有什么好,你愿意跟他去约会?”
女:“那你为什么不跟我约会,而去跟别人约会,还专门去我上班的地方,你是不是故意气我!”
女:“你还揣着明白装糊涂,我明明喜欢你,你却一点儿不在乎我!”
男:“我什么时候不在乎你了??我不在乎你会下着大雪去找你,帮你做这做那的吗!”
女:“可你从来没说过喜欢我,你看我喜欢你喜欢得不行,心里很得意吧,看,这么多女的都喜欢我,我谁也不选,都吊着!”
男:“说什么胡话呢,我吊着谁了,除了你,你看我把谁带回家过,我要不喜欢你,我会让着你,容忍你骑在我头上作威作福吗。等等,你还不是一样,你从来也没跟我说过你喜欢我!”
激烈的争吵意外地带出毫不遮掩的告白,以至于两人的面皮在对话中逐渐泛红升温,那是一种明知自己说错话,却无法停止的可怕经历。一句错,句句错,此类告白之言如同无法停止的火车。羞臊到他们都无法面对面吵架,只能别开头,错开步子走路。
丹虎向大门所在的地方走去,要直接离开这个演奏会。却在不经意间走到了乐队的正前方领域。
乐队正前方是一块被顶灯照射出来的半圆形空地,观众自发为乐队留出的这块空地,方便他们随时下台,再进行移动。
他们俩满面怒容地闯过来,等发现观众都在看他们的时候,已经迟了。一般观众都很有秩序观念,按照先后顺序战列,来得早的人才能占前排,他们直接走到所有人之前,约等于插队,行为相当惹眼。
孟惟已经意识到了不对劲,这都是什么事儿啊……早知道就把面罩戴上了,她现在只感觉非常的芒刺在背。所以当丹虎不管不顾地走去大门边,想要提前离开的时候,她觉得不能这样,在半路就松开拽着他衣服的手。
走出去一段路,才感觉到孟惟放开了自己,丹虎只略微侧头看了她一下,然后继续走自己的路,推开人群,和她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,最后只给她留下一个背影。
哥,拜托,古典乐演奏会不到快结束的时候,是不会把门打开的,他们不让人提前退场,门口有安保守着呢!
只剩孟惟卡在一个非常尴尬的位置上,她被留在这块前排的空地上了,前方是专心演奏的乐队,后方是几百号观众,左右两边也被观众层层围住。方才能走进来,是靠丹虎开辟的一条路,穿过人群的过程中,连“借过”都不乐意说,他骨子里本就毫无礼仪观念,天上地下就没有他去不得的地方,也没有他不敢做的事。
她谨慎地走到边上去,但是她这前排位置来得名不正言不顺,不管怎么站,都挡在别人面前了。在这种情境下,孟惟极为困窘地掩住半张脸,恨不得能在空气中隐身。老天爷啊,为什么要让她受这种罪……
丹虎在大门边绕了几圈,鼓捣一番,发现门竟然从里面开不了,只能等外面的人来开。
只得步伐焦躁地绕回来,忍着无聊再听一阵曲子,丹虎品不出今晚演奏会的好坏,只觉台上的人神神秘秘,装神弄鬼的劲头倒是挺大。对于没有凳子的做法,他认为是防止人因为太无聊,听听就睡着了,这下所有人都得站着听,一个捞不到睡觉的机会。
他个子高,即便站在最后一排,也能一眼瞄到最前面的人。这家伙,听上瘾了吗,宁可留下听曲子,也不跟着出来,说松手就松手,而且她每次都不肯跟着他走,上回也是。光是嘴上好听,说着在意我关心我的谎话,哼。
看了一会儿,才发现她不是幸福地沉浸在音乐中流连忘返,而是被硬生生困在里面,干绕圈子,想出来,没力气,压根挤不开人群。他静静欣赏了一番她的窘态,让你松开我,后悔了吧。
欣赏够了,才从边缘位置穿过去,走到她跟前,孟惟见他回来了,挡着脸小声说:“快快快,带我出去,站在这儿丢死人了都。”
他拒绝得很干脆:“不带。”同时朝她伸出手,“除了出去,你还有第二个选择,那就是跟我跳舞。”
是因为,她不够漂亮,丹虎才不喜欢自己吗。不漂亮,所以他才总是那么有分寸地保持距离,孟惟觉得自己总算是搞清楚了缘由,不由地沉沉叹了口气。她没有办法改变自己的相貌,因此获取心上人的偏爱,也就成为对她而言无能为力的一件事。
演奏终于到了最为美妙的阶段,四散在教堂的观众慢慢往舞台涌来。孟惟站在原地,身旁的人一个个如同受到召唤一样走向中心,她忽然看到一个人,黑色连帽衫外套着皮夹克,那天去剧院,他也是类似的打扮,跟周围的人如同处在不同的次元。今天几乎人人都穿得正式,敢在这种场合如此随意的人,也就只有他了。
好不容易才找到,不能再错过了,她不带犹豫地跑到他的身后,拉拉对方的袖子,“等等,等我!”
他转过身,低头看了孟惟一眼,动作有些迟疑。
孟惟还扯着他的袖子不松开。
这个人只好将面具掀起,朝孟惟拘谨地笑了一下,“小姐,你认错人了吧?”那是一个黑色皮肤的男孩子,不是丹虎。
她连忙鞠躬道歉。
卡在人群中间,就像一颗将溪水分流的石子,她站在那里有些彷徨,也许,丹虎今天根本没有来吧。肩膀被不同的人连撞了几下,帆布包被撞到地上,手机撒出来了。撞到她的人在她身旁低声道歉,她很大方地说没事,快去舞台看表演吧。
也怪不了别人,这里黑漆漆的,人家连她东西掉了都发现不了。
孟惟蹲下来,靠感觉在地上摸索,把钥匙,充电线一一捡回去,就是找不到手机。
斜对面不远处,有个穿着燕尾服的男人站在人群的最后面,看起来并不急于挤进中心位置。这个人的服饰很是庄重,纯黑色的晚间燕尾服让他几乎隐没在教堂的阴影里。燕尾服作为男士参与晚间社交场合时最为隆重的礼服,在古典音乐会上穿这套再自然不过。
英国人的贵族文化历史悠久,最讲究什么时间穿什么衣服,旧贵族不用工作,一天内有的是时间去换衣服,光是男士礼服就发展出晨礼服跟夜礼服这好几套。穿错的话,必然会被人侧目而视。
对这些细节不够了解的外国人一般不会去尝试这类服饰。
孟惟之所以会注意到他,是因为他一直站在那里打量她在地上找东西。好像看她找东西比看表演有意思似的。这个人恐怕对古典音乐会产生了腻烦,能跟人产生交集就不想再回去听音乐。他看了一会儿后,径直走过来,弯下腰一下就拿到了她的手机,原来是被卡在地毯下面了。
陌生人抓起孟惟的手,无言地把手机放在她的手心。孟惟本来有些窘迫,她不喜欢被人盯着看,但当他帮忙找到手机,她只好用英文道了一声谢谢。拿回自己的手机后,孟惟试着微微用力抽回手腕,这个人还抓着她的手不放开。
别人都站在有光的地方,只有他俩站在漆黑一团的角落,对方之后的举动,让她立刻浑身一僵,汗毛倒竖,因为她感到掌心痒痒的,是他正在用指尖不轻不重地搔挠。
这大概是一种调情式的搭讪,孟惟很克制地拒绝他的邀约,直言道:“先生,请您不要这样。”
她偶尔路过市中心会遇上路边无所事事的男青年,被吹口哨打招呼对她来说不是什么新鲜事,孟惟一向用冷脸应付过去,真要接茬,他们就会过来要联系方式了。
离开他后,拾起布袋,她漫无目的地在人群外围乱逛。这个人却没有知难而退,他站在原地愣了一会儿,不知道在想什么,竟然又追上来。
孟惟脚步越走越快,后边跟着个可怜的搭讪失败者。接下来,无论是拽住她挎包带子,还是拉住她的手腕,都会被毫不留情地甩开。他一句话都不说,闷头纠缠她,只想让她停留在自己眼前。
她心想,他妈的,不会碰到个黄热病患者吧,那种专门喜欢找亚洲女孩的变态外国人。小流氓搭讪女孩也怕被人再三拒绝,普通人到这个地步,怎么也该知难而退了。
但是他还没退,可能真不是个普通流氓,他伸出手,孟惟厚密的长发被拨开,直接触到了温热的耳垂。孟惟这次真的生气了,她感觉耳垂被碰到后,胳膊起了半边鸡皮疙瘩。在她即将给他一巴掌之前,她感觉到耳垂上轻柔的揉捏变成了拉拽。
被拽住了耳朵,她真没办法再走了,顺着力道歪着脑袋,孟惟忍无可忍地开始用脏话骂人:“混蛋,你他妈干什么呢!”她试着够他的面罩,等把面罩取下来,她要把这人的脸给抓花。
“你不是知道我在干嘛吗?”他冒出一句中文。
孟惟立刻气势大减,从不良少女口气变成爪子卡在纱窗上的家养猫,抱住拽她耳朵的手,讨饶道:“松,松松开我。”聪明人能屈能伸,如果是陌生人,被挠了就会松了,是丹虎的话,他被挠出印子也不会松手。
果然,讨饶也没用,“还问,还问,当然是在拧你耳朵。”每说一句,就拉她一下,扯得她吱哇呼痛。他一早就瞧见她了,见她无头苍蝇一样乱转,找了好几个人都没找对,他只好亲自来寻她。本是逗她玩玩,今天的气氛跟环境都很不错,他甚至为了今天的演奏会还特意穿了礼服,只为……讨她欢心。
孟惟不声不响地搬走,又在电话里放话说不来,应该是生气了,但他觉得,她肯定会来的。
等见了面,他没料到孟惟当真认不出自己,他试了好几次,越试越狼狈,差点儿追不上她,制造浪漫的相遇是彻底没戏了,而被她连连甩开的时候,他整个人都呆住了。这家伙不是喜欢自己,不乐意见着他跟别人好吗,怎么这么近距离地站在她面前,她都硬生生地认不出来!
“从没见你穿成这样过,上回你去剧院穿的只是夹克跟短靴,为什么今天这么隆重?”
孟惟见过剧院的同事在主持节目时穿过这套衣服,这种服饰很是繁琐,领结,成对袖扣,胸前带有硬衬的衬衣,配套的漆皮鞋,少一样都不行,光是按顺序穿上一整套衣服都相当费力。
并且普通商店一般不售卖这类成衣,如果不是量身制作,穿起来不会好看,想要买的话,大多数人只能去订制。
丹虎下意识地调整了下领结,“不好看吗?”
不是不好看,几乎完全不是他了,就像个陌生人,材质良好的外套折射出一种丝绒质地的黑色冷光,衬得他身姿端正挺拔,浑身上下没有缺陷。过分昂贵,过分隆重,过分完美,是一种让她感觉距离太远的贵公子派头。
她拉过他的袖子,摸了摸上面的钴蓝色宝石镶银袖扣,点点头,小声说:“好看。”好看到她完全够不着的程度了。
他把脸上的面罩取下来,露出她熟悉的面容,以及那头小辫子。迎上孟惟好奇的目光,丹虎手插口袋,有些不自在地配合着她转了一圈,好让她尽情观察。她忍不住掩着嘴笑了,燕尾服配脏辫,亏他想得出来,组合起来就像个痞子绅士。但好在,保留这个特立独行的发型,能让她认出,丹虎还是丹虎。
“你觉得古典乐演奏会比剧院更严肃更庄重,是吗?”其实剧院还真的没有着装要求,现代剧院都想把看戏发展成一种普遍的生活方式,穿牛仔裤运动鞋进去都没有人管。
这傻子,怎么还不懂,他本以为等她见着自己,看到这身礼服,她自然而然就会懂了。
到底还要他把话说到什么程度才行。
他只好说得很慢很慢:“上回我穿得随随便便就跟人去剧院,她很不高兴,觉得我不重视约会。她说的没错,我确实没有重视。但是我今天重视了。你把票撕了也没关系,我们还会有下一次,下下一次的约会,只要……你愿意的话。”
孟惟听了这话,局促不安地站在他面前,肚子里仿佛涌进了一万只蝴蝶,它们同时扇动翅膀,让她这个时候,感觉非常紧张,鼻尖开始冒汗,因为无法相信事情真的会如她所想的那样,变得那么顺畅如意。
从很久以前起,丹虎还叫丹尼尔的时候,他在她眼里就是触不可及的人,或者说,不能接触,因为这个人身上带有危险性,理所当然,他也不会允许孟惟触碰自己。
可是说不定,从在镜子中见到他的第一眼起,她就产生了想去触碰的隐秘心思,隐秘到连她自己都没搞明白。他真的是,好漂亮的一个人。
她捻起丹虎礼服上的一粒扣子,小小的跟米粒一样的贝母扣,捻啊捻,要把这粒扣子抠下来一样专心,她只敢触碰到这里了。
丹虎不知道她的意思,低下头,能看到她脑袋上一个柔软的发旋儿。然后轻轻“咚”地一声,她攥着扣子,额头抵在他的胸膛前,就那样靠着他。他稳稳地站在那里,以一种对她全然开放的姿态,几乎像一个布置好的陷阱,专门等着她过来。丹虎知道她在这方面胆子小,不能惊动,不然就会立刻逃开,假装什么都没发生。
“你要我的扣子吗,回家取下来送给你。”玩笑话贴在她的耳边,带着胸腔的震动声传进她的耳朵。
“嗯。”她只用细细的嗓子哼出一个音节,几乎跟撒娇痴缠没有两样,她的本意不是如此,要扣子做什么,她拿来能有什么用,只是此时心潮起伏,哪顾得上说这些。
她这时候,只有一个问题想问:“你是站在我这边的吗?”声音太小了,法国号正好奏起,盖住了她的声音,她以为丹虎没有听到,便不想再问,这个问题在她眼里已经不再那么重要了。
收紧手臂,搂住他的腰,孟惟放任自己不管不顾地扑进这个人的怀里,即便只有一刻也好。
“小惟,你要我站在你那一边,我已经站了。”丹虎挑起一缕长发,轻柔地将之绾到耳后,以嘴唇贴近耳垂的亲密姿势,向她许下秘而不宣的诺言。
第34章探戈
丹虎呼出的滚烫气息扑在孟惟耳边,“小惟,你要站你那边,已经站了。”
我会以我的方式站在你那边。
他说出的诺言却让她感到无由来的恐惧,她要的不是那样。
在丹虎炙热的怀抱中,她似乎看到了未曾发生在她眼前的景象。
人在黑暗中倒下,血色将白衬衫染透,挥动沾上土壤的棒球棍,跑车化为废铁。
我想要的仅仅是你的爱,而从没有想过,我热切的呼唤会从地狱中召唤出恶魔,即便是爱着我的恶魔。
“我……不喜欢,不喜欢你那么做。”她艰难地吐出这句话,想轻轻推开他的胸膛,我不要你的手沾上血。
丹虎慢慢收起笑意,反问她:“不喜欢什么?”
“家瑜告诉我,杜宽宇被人袭击了。”
丹虎依然低头跟她靠在一起,却不是保持方才嘴唇擦过耳垂,那样似有似无的柔软触感。她感知到一种鲜明又锋利的疼痛,耳边的轻吻变成了冷不防的咬噬。孟惟发现他一下子变得可怕起来。
杜宽宇的死活,关她什么事,她怎么可以为他不开心呢。
丹虎往前走,她就身不由己地后退,直到后背靠在墙上,一手攥住孟惟的两只手腕,不让她挣扎,丹虎亲昵地刮刮她的脸颊,问她:“你高兴吗,高兴就给我笑一个。”孟惟才到丹虎胸口的位置,他存心把她堵在这里,她就没办法出去。
他抿起嘴角,流露出不近人情的冷酷,专等着她笑,他说过了,只有笑了才会把她放开。
“他做的那些混蛋事,你不告诉我,只挑跟他无关的事讲给我听,你是什么意思?”
如果不是遇到茜茜那个男朋友,丹虎就不知道杜宽宇在背地里羞辱过她。杜宽宇跟她之间的事,为什么要故意瞒着他?现在还来管他受伤不受伤。
她想用劲晃开他的钳制:“是你做的,对不对,你知不知道这样很危险……”
“你最好别那么关心他,不然他还会更危险。”丹虎从牙缝里挤出这句威胁,她的挣扎在他看来跟蚂蚁差不多。他可以像对待花瓶里的当季鲜花一样照料她,只看,不碰,不代表他愿意让花儿被其他人所得。
孟惟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,尽管已经下过决心,不再对他言行粗鲁,但丹虎有时候真的太讨厌了。“我关心的是你,你,你这个疯子。他家的人来英国了,一定会对这个案子施压,我不想你被抓到。”说话归说话,不耽误她使用武力突破他的围堵,她膝盖弯曲,只向上一跳,头顶就精准撞到了他的下巴,丹虎毫无防备,发出一声闷哼,立刻被撞得松开了手。
头顶心怎么说也比下巴尖儿坚硬得多,这下换成是他后退了,他手捂着嘴,眉头紧皱,眼眶里甚至痛到冒出了泪花,硬是忍住了,才没有当场潸然泪下。靠着墙缓了好一会儿,松开捂着嘴的手,依然显得十分痛苦难当。
孟惟真没想到会把他撞成这样,现在已经有些后悔了。她也不知道,自己的杀伤力竟然这么强。
站在旁边,她踮起脚尖想看看他的伤势,丹虎拒人千里之外地扭过身子。但只那一瞬间,已经看清楚了,她瞄到他嘴角有血迹,孟惟心里一震,不会把他撞出内伤了吧。
丹虎后背靠着墙,脸朝下盯着地面很久很久,才稍微缓和一些。缓缓将坠下来挡住视线的小辫子拢到脑后,他往地上啐了一口血水。嘴唇被她撞破了,还在往外面渗血,深吸几口气后,丹虎擦擦嘴角,转身就走。
知道闯了祸的孟惟跟在后面苦苦道歉:“我不是有意的,你抓着我不撒手,还向我发火,我害怕,就急了。对不起,你没事吧。”夸张了,其实没害怕,就是纯粹被惹急后,恶从胆边生而已。暂且装装柔弱,先把他哄回来。
不知道哪句话触到了丹虎的神经,本来他一直无视她的存在,走到半路,猛然回头冲她怒目而视,“我能对你怎么样,我什么时候碰过你一个手指头了,你对我可没那么留情,时时刻刻都对我留着一手。要是真害怕我的话,趁早离我远点!”
他确实没来过真的,但是另有气人的地方,“你呢,你说我不相信你,但你还不是也不相信我,我说了我根本不关心杜宽宇的事,我只关心你,你听都不听!”他们一前一后地疯狂吵架,吵到昏了头,双双不小心说出了很多过火的言论,是一些放在平时,他们死都不会直说的话。好在演奏出的音乐大到足以盖住人声,否则就要有人进来驱逐他们了。
男:“那个怂包有什么好,你愿意跟他去约会?”
女:“那你为什么不跟我约会,而去跟别人约会,还专门去我上班的地方,你是不是故意气我!”
女:“你还揣着明白装糊涂,我明明喜欢你,你却一点儿不在乎我!”
男:“我什么时候不在乎你了??我不在乎你会下着大雪去找你,帮你做这做那的吗!”
女:“可你从来没说过喜欢我,你看我喜欢你喜欢得不行,心里很得意吧,看,这么多女的都喜欢我,我谁也不选,都吊着!”
男:“说什么胡话呢,我吊着谁了,除了你,你看我把谁带回家过,我要不喜欢你,我会让着你,容忍你骑在我头上作威作福吗。等等,你还不是一样,你从来也没跟我说过你喜欢我!”
激烈的争吵意外地带出毫不遮掩的告白,以至于两人的面皮在对话中逐渐泛红升温,那是一种明知自己说错话,却无法停止的可怕经历。一句错,句句错,此类告白之言如同无法停止的火车。羞臊到他们都无法面对面吵架,只能别开头,错开步子走路。
丹虎向大门所在的地方走去,要直接离开这个演奏会。却在不经意间走到了乐队的正前方领域。
乐队正前方是一块被顶灯照射出来的半圆形空地,观众自发为乐队留出的这块空地,方便他们随时下台,再进行移动。
他们俩满面怒容地闯过来,等发现观众都在看他们的时候,已经迟了。一般观众都很有秩序观念,按照先后顺序战列,来得早的人才能占前排,他们直接走到所有人之前,约等于插队,行为相当惹眼。
孟惟已经意识到了不对劲,这都是什么事儿啊……早知道就把面罩戴上了,她现在只感觉非常的芒刺在背。所以当丹虎不管不顾地走去大门边,想要提前离开的时候,她觉得不能这样,在半路就松开拽着他衣服的手。
走出去一段路,才感觉到孟惟放开了自己,丹虎只略微侧头看了她一下,然后继续走自己的路,推开人群,和她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,最后只给她留下一个背影。
哥,拜托,古典乐演奏会不到快结束的时候,是不会把门打开的,他们不让人提前退场,门口有安保守着呢!
只剩孟惟卡在一个非常尴尬的位置上,她被留在这块前排的空地上了,前方是专心演奏的乐队,后方是几百号观众,左右两边也被观众层层围住。方才能走进来,是靠丹虎开辟的一条路,穿过人群的过程中,连“借过”都不乐意说,他骨子里本就毫无礼仪观念,天上地下就没有他去不得的地方,也没有他不敢做的事。
她谨慎地走到边上去,但是她这前排位置来得名不正言不顺,不管怎么站,都挡在别人面前了。在这种情境下,孟惟极为困窘地掩住半张脸,恨不得能在空气中隐身。老天爷啊,为什么要让她受这种罪……
丹虎在大门边绕了几圈,鼓捣一番,发现门竟然从里面开不了,只能等外面的人来开。
只得步伐焦躁地绕回来,忍着无聊再听一阵曲子,丹虎品不出今晚演奏会的好坏,只觉台上的人神神秘秘,装神弄鬼的劲头倒是挺大。对于没有凳子的做法,他认为是防止人因为太无聊,听听就睡着了,这下所有人都得站着听,一个捞不到睡觉的机会。
他个子高,即便站在最后一排,也能一眼瞄到最前面的人。这家伙,听上瘾了吗,宁可留下听曲子,也不跟着出来,说松手就松手,而且她每次都不肯跟着他走,上回也是。光是嘴上好听,说着在意我关心我的谎话,哼。
看了一会儿,才发现她不是幸福地沉浸在音乐中流连忘返,而是被硬生生困在里面,干绕圈子,想出来,没力气,压根挤不开人群。他静静欣赏了一番她的窘态,让你松开我,后悔了吧。
欣赏够了,才从边缘位置穿过去,走到她跟前,孟惟见他回来了,挡着脸小声说:“快快快,带我出去,站在这儿丢死人了都。”
他拒绝得很干脆:“不带。”同时朝她伸出手,“除了出去,你还有第二个选择,那就是跟我跳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