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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玄灵修真理法“三因”学说认为:世间万事万物,皆有自然全息因果律。根据现代“遗传学”、“微生物学”分析验证,“因果律”是一种全息性、隐态微观性,并具有全息遗传携带性的一种本源因素。本因若与内因、外因相聚合,即构成“三因”全息理论,传统上称为“全息因果律”。
  “因”,不仅是生命产生的原因,当本因、内因与外因相结合,导致内因释放、显现、转换时,便产生所种下的善恶之果。这即是人生的祸福、正奇、善妖、苦乐的由来,也是人的世运盛衰的根本原因。所以佛祖曾说:“自作自受,共作共受”,“已作不失,未作不得”。人生就是因与果的相续变化,是业与果在不同时空的转换。
  “因”有善因与恶因,“果”有善果与恶果。善与恶、因与果是一对阴阳,相互为根,互相转换,广泛存在于生命现象中。善因生正果、生福根,恶因生恶果、生邪妖、生祸灾。人生的出生时空,荣辱盛衰,福禄寿夭,际遇机缘,都是自性因业的必然结果,是宇宙间铁的规律,任何人也无法抗拒。祸福、善恶、正邪等对待关系,皆是阴阳组成的因果体。
  因果性质的转变,全由心神两个因素决定。此即前人所讲的“命由己立”,“福由己造”,“祸随心转,唯人自招”。人只要去恶从善,心心持正,念念为善,积善累德。修成正果之身,必然不会再有灾祸、妖邪等恶性因果的报应,达到“我命由我不由天”的境地。
  【是以圣人,方而不割,廉而不刿,直而不肆,光而不耀。】
  此四句,是直指古之圣人善于为政之妙义。古之圣人不为“察察”之政,而为“闷闷”之治,其理比如“方而不割,廉而不刿,直而不肆,光而不耀”,这就是“闷闷”之政的真正内涵。
  “方而不割”,“方”者,徇规矩,不谋私,不妄为,心中方正无邪。“割”者,害也。“方”之太过,即变为“察察”之政,必害人民。圣人以方为体,以圆为用,外圆内方,方中用圆,圆中有方;随时顺理,因事致宜。不死抱其理,方中未尝不有圆;随遇顺缘,随宜入妙,不失大原则,圆中未尝不有方。凡事随机而定,灵活把握。不可执着于方,反而害方正之理;亦不可过于方,毫无变通之机,失其无为之政。此谓之“方而不割”。
  “廉而不刿”,“廉”即清而不贪,洁而不染。“刿”音贵,剌伤之义。圣人清廉,一心为公,意在益民。常人惟知自守其廉,洁身自好,而不用其廉为政。圣人以化民为念,不以贪鄙为心。以廉洁之本立于心,以廉洁之德施于政。用之于民,体用两全。不执一隅之廉,而失其中正之理;不守一己之廉,而失却为政之廉。以廉用其理,以理用其廉,天下国家廉之实理同然。修之于己,不同流合污,廉洁自律,洁身净心;化之于人,则善而宽容。不以己之廉洁而自夸显人,不以己之廉而挞伐伤人。用廉之德,体用一致,有体有用。所以不伤为政之事,不因己正而害人。文中“廉而不刿”之义即如此。
  “直而不肆”,“肆”,即棱角,用事急切太甚,令人难堪之意。圣人之德虽方直,但却能曲己而从人。以正处事,不失真常之理;以厚容处世,不苛察于人。此便是“直”之义。
  为政者,贵在以己之直,化人以正;以中正之道,率人导民;以无私之为,面对百姓大众。己心无曲,才能导民为善;己身正派,才能化民为正。用直虽为正,但不能太过,太过则失中道。盛气凌人,自以为正确,固执己见,不察民情之实际,此便是“直”转成为“肆”。“肆”者,即任性放肆。只凭主观认定的死理,不审事机之变通。所以用直也要执中,不能太过,亦不能不及。若能用中正之道,天下之事未有不直者,国政无有不正治者。此即是“直而不肆”之义。
  “光而不耀”,是说圣人理无不明,其德光无处不照,是以谓之“光”。圣人自身体性之光,能量极高,通明透亮,光达宇宙,可普照天下万物。但圣人不以己之光明无量,而生炫耀之心,是以谓之“不耀”。圣人的心德光明,朗照天下,天下人心之德性,万物万事之至理,种种皆明,样样皆晓。圣人之心与常人不同,常人心光虽微,却习惯于炫耀于人。
  圣人之德光常含于内,尽性情之正,明天理之全,所以天地之事物无所不明,显微之造化无所不知。光中所显景象之元机,常人不能知;光中所化之法身,常人不得见。圣人养深积厚,达本穷源。其心光妙用极大,但用之却隐微。其自知之明,上符于天,下参于地,中合于人。众人却难知圣人之所知,难明圣人之所明。故太上以“光而不耀”而言之。
  【本章说解】
  本章经旨,乃是太上见当时的在上者,过于以智施政,导致民不聊生,以致奇正相反,祸福无正,故直指为政之大要。这正是太上爱国爱民的深情厚意。在上为政者失于中道,在下者必然失于中道而受害。上下皆失中道,所以上不能行无为之政,下便不能复性理之全,互相颠倒,互相错乱。或正复为奇,或善转为妖。这都是因为世人离道已远,迷之日久,故颠倒无所不至。
  太上生爱怜之心,所以在文中反复叮嘱,一是为了救民之迷,恢复人民的天德本性。二是为了挽回天下,使为政者修无为之德,造福天下。由此可知,太上深有寄望于天下后世殷切之心。
  中正之道是天下之大本,万法之元宗。修真者得其中,道无不就;治国者得其中,国无不治。坚守中正之道,容不得一毫机巧之心,容不得一丝人欲之私。但有取巧之心,即生偏邪;但有欲心私念,即失中道。中道之理,就是无太过,无不及,不偏不倚,不左不右,恰当好处,适可而止。
  圣人之所以为圣者,只是全此中正之道;上仙之得其道者,亦只是得此中正之理。无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,都离不开中正之道。倘若不然,一失其中,祸辱之事未有不至,逆乱之事未有不生。在上者,必失信于下民;在下者,必以狡诈对付于上。如此,世道日衰,国君日昏,民心日诈,世风日败,国所以更难治也。为政者果能不徇好恶之私,不立“察察”之政,厚爱百姓,施德于民。以中正之道修之于己,治之于世,而世即可无所不治,天下即可无所不正。
  本章还表达了深刻的辩证法思想,以祸与福、正与奇、善与妖等相互转化、相反相成为例,再次说明“反者道之动”的道理。万物负阴而抱阳。世上的一切事物,都存在着阴阳两者互相依存,而又互相对立的关系。阴阳的冲突相摩,使事物向相反的方向转化,所以灾祸紧邻着幸福,幸福潜伏着灾祸;正可以转变为奇,善良可以转变为妖邪。变化的根据在本因,变化的转机在于心。心存中正,则福善临门;心存偏邪,则奇祸随身。天地间一切事物都是阴阳相易,福祸相倚,成败交替,没有定向,惟由一心而系之。因世人离大道太久,“人之迷其日固久”,所以不解自然大道规律,糊涂一生。只知“祸从天降”,岂知人的命运走势,全由自心的正邪善恶而决定。
  长生章第五十九
  【治人事天,莫若啬。】
  “治人事天”,即人君治国理民。治人之道,即事天之道,天人本一气,治人即是事天,事天即是治人。天道看似甚远,但实际上却寓于人道至近之中。天道在人心,所以太上有“观心得道”之论。能尽人事,即合天道。治人之道唯在以安民,民治则心与天合一道。
  治国治人者,当先正己,以己之正心正民之心,使天下人明晓道德大义,各遂其生,各复本性之明,此便是“治人”之道。
  心不愧对天赋之命,不逆天德之理,存心养性,敬天之德,顺天道规律行事,不违背自然规律,便是“事天”之义。
  “莫若啬”,“啬”音色。古称农事为稼穑,民以食为天,其要在于重农务本,教民稼穑为先。啬事既治,则衣食丰足,乐业安居,民富国强,则人心自安。
  “啬”又有节俭、少欲之意;另有贪之意,形容人自私小气为“吝啬”。
  “莫若啬”,在这里是说为政治国者,当爱惜民财,节俭朴素,不尚奢侈;治身者当贵精气,不纵欲放逸。“啬”字用于修真,就是要去私俭欲,敛心静神,不妄为一切逐物丧真之事,不妄耗精气神之功,此即“若啬”之义。
  治人之道,若单施刑政法度,民虽惧其威,治者虽有功利于天下,虽以智巧政令治理国家,亦能奏效于一时,但因天理不全,道德未备,人心不正,天理不明,欲治人,反而不能根治;欲治国,反而不能久持,此皆是治人者未“啬”人欲,失之于德的偏差。
  古之道德纯粹,己之心即可融合于太极整体;己之本体,即可合于无极大道。精神自然远大,德力自然无穷。天体宇宙虽高广,我之精神自然可以上达;天下万物虽多,我之德性场能,自然可与其心感通。不修于己,怎能于于人?不能做一个有德之人,怎能尽人事?不能尽人道,何能尽天事?
  修道之人,塞兑闭门,啬俭精神,举手投足,出入行藏,不愧于心,视听言动,不逆天理。此便是事天之要道。果能克去私欲识心,广积德善,此便是治人之要道。
  修真者尤要虚其心,大其志,鼓其神,立德立功,修性修命。
  【夫唯啬,是谓早服;早服谓之重积德;】
  此数句接续上文,又复言“唯啬,是谓早服”。预先行持修心修德,谓之“早”;“服”者,有摄取、服从、佩服等义。心身佩服道德,诚心不疑,修之不辍,分秒不离,此谓之“服”。
  人自降生之初,物欲未萌生之前,天命之性本自纯真,本无欠缺,天真无邪,全然先天用事。若能在物欲未生、先天未损之时,即存诚育志,颐养天性,辅以进修之功,防其后天心念之接续,去其人欲之私,感物而不妄动,则天德本性之体,即可朗然光明,先天智慧即可自然显露,此即是开源节流的“啬养”之功,亦是“早服”之先机,积德之大本。养德于人未成年之初,这是精神全备之基础。
  “早服谓之重积德”,人能修德于物欲未萌之先,并能从此处预先下手,时时佩服道德,刻刻潜心修善,自能养深积德,得道入真。如此,则天地之全德,即可与己之天德融汇无间;天地之至理,即可与我之心性圆通具足。所以修心进德,皆要把握住物欲未动之前,最宜啬养德性。
  所谓“早服”,亦非一朝一夕之功,早服虽可以“事天”,但还须愈养愈深,愈积愈厚。损一分人心之妄,即全一分道性之真;去十分物欲之私,必增十分天德之明。常年累月,时时事事,修之不懈,积之日久,天德日进,天理日明。心含万物造化之精微,身备天地万物之精华,则我之心性,无处不是治人之大道;我之诸身,无往不是“事天”之至德。
  【重积德,则无不克;】
  “重积德”,不但可以治人事天,而且可以“无不克”。“克”者,胜也。是说重积德于己身,养之既深,积之既厚,即能克胜一切事物,而不会被一切外物所反克。重德先要明德。德是道的人格化,道体现于人体就谓之德。德是道的表现形式,是道的一种可见、可观、可言的表现形式。德是悟道、得道的基础物质能量。德是做人的根本,进道的阶梯。做人的基本准则,必须具备道德仁义礼,修真者必须先懂德、知德、明德、重德、修德。
  今之世人对德的内涵知之甚少,不懂德义,不明德理,缺乏德性,虽言道德,但其言行离道德之本义差之甚远。有道之人,德行皆在道的自然规范之中,心身合道,万事皆合自然,德化其中,不德而德。天人相通,人与天合,天之道即人之道,天之德即人之德。如此,即可“阴阳在乎手,变化由乎心”,是以谓之“无不克”。
  人的养德之功用之既久,进修之力积之必深,太极之全体,皆融归于我无欲无为的真德之中,无极之至理,致静于不见不闻之际。积之日厚,如积黍米而成太仓,积涓流而成大海。厚德蕴之于心,心全天地之理,用之于事,皆合万事之宜,能方能圆,能柔能刚,能小能大,有静有动,有体有用。虽不用心施力,德之力却可以胜于天下。虽不有心施人,天下人之心闻德风而善化,近道亲德而服行,不求克而无所不克,不求胜而无所不胜。正如前人云:“道高魔归伏,德高鬼神钦”。此皆是“重积德,无不克”之验证。
  【无不克,则莫知其极;】
  积德深厚之征验,不但无所不克,又能“莫知其极”。意思是说,厚德的威力无边无际,无处不到,充满宇空。德性是道性的外化物质,是正性自然力量的体现,是一种耳不能闻、目不能视、盈满天下万物的高能量微观物质,并非世人所浅知的精神范畴内的抽象概念。德行是立人之本,性命之根,万物之灵魂。万物依德而生存,人依德性而活命,天地间无德便没有生命现象。
  人若无德,虽有肉身存在,其身犹如行尸走兽。人的德性积厚,德能充盈,德光明照,心德流行的妙用,可以不为而为,不用后天之为,又可以无所不为。不立耳目见闻之迹,不知其始,不知其终,言语不可求,心思不可致,而德光却可以无处不照,德能却可以流行无间,皆是自然而然,此便是“莫知其极”之义。
  天地无限量,人心德的能量场亦是无限量;大道无穷尽,人的心德亦是无穷尽。德是一种道性物质,可以驾驭阴阳,与阴阳同其出入;可以与天地造物,同其变化。德高功高。此等大德之妙用,随着各人德行积累的厚薄,层次的高低,修为的长短,以及诚修与不诚等等之不同,而所得所用亦必然不同。厚德之人,可以受用终身,无穷无尽。
  世人离道已久,离德亦远,迷于外物,劳心造业,损德害命,实是令人痛心。故宏扬道德,德化人心,使人明德、重德、守德,乃是当务之急。
  【莫知其极,可以有国;】
  此二句,是重申重德之“莫知其极”,再次强调心德的重要性。
  “玄灵修真理法学”源于太上法脉,重在“观心得道”,以修心德为第一要务,以修心为根本大法,以德修心,涵养道德。以仁养性,以佛性培养性本,提高神性的道德仁善水平。德是道的基础,是道的显态体观。
  “德中修心”,就是以德约束身心,在显态,改造后天主观意识,做到十种善行,做一个合格的公民,为国家民族作奉献;在隐态,以正修心养性,规范神识的德行,遵从自然大道规律,为众生作奉献。
  有德之人,其报效于天下,报之于无形。积善为德,积功累行,以德修真,即可以得道之助。此助有隐态信息界的帮助,也有显态物质世界人事物德性场能的帮助。如此,即可为自己的外环境创造一个有形与无形的道德强场,获得显隐多方面的帮助。
  在心身内环境,修德积善越多,心灵愈易净化,性体就越活跃,自由穿越在太极弦两侧,为平衡自然生态作奉献。若能使自己的心性两方面,都符合自然大道规律,在显隐两个领域,就能为国家民族,为天下众生造福。
  由上可知明德、修德、重德、守德的重要性。圣人之能造福天下,国君之能以正治国,皆是以德为本。离开道德,天下难太平,国难强盛,民亦难康宁。故要治身治国事天下,唯有以德为心,在德之外,不会再有任何力量能使人的心性有如此强大的感恪能力。
  德融于心性,如日月之中天,无处不照,无处不明。有大德之人,天下万物,国家百姓,无不随其道德之化,无不得其道德之恩。“莫知其极,可以有国”,盖是此义。
  世人只知德的外表,不知德之内涵;只知德可以修身,而不知德还可以治国平天下;只知德的精神作用,而不知德所饱含着的无边无量的物质能量;只知德是个人的心性行为范畴,而不知德之流行无边,无间不入。一个有大德之人,犹如一个巨型发射场,可以聚集宇宙核心及天下万物的德性场能,又可以源源不绝地输送给天下,传给千家万户,布向万物,贯入每个人的心田。至于接收多少?是否能接收?全在于各人自己的信诚程度、接收渠道是否畅通。而德性对天下众生万物都是一视同仁、一律平等的。
  【有国之母,可以长久:是谓深根固蒂,长生久视之道。】
  此四句是总结道德修养的功力,治人事天的德用,是“有国之母”,是“长生久视之道”。积大德之圣人,虽然不求有天下国家,但天下国家未尝不有。此非圣人有求而有,也不是世人因有国而归之,盖是因为有“国之母”——大道之故。大道本源生成宇宙天地,养育天下万物,万物不能无道而自生,天地不能无道而自立,故道为天地万物之母。圣人重积德而深全其道,故圣人之“事天”、“治国”之道长久。道为国之母,治国者只有不违国母之道,国家才能长治久安。
  “有国之母,可以长久”,“长久者”,就是开创万世不朽之事业,成古今不易之道德,合天地而长存,历古今而不变。
  “是谓深根固蒂,长生久视之道”,世间一切事物的本源谓之“根”。譬如树木之耸立,因有其根而固;瓜果结实之处谓之“蒂”。瓜果因有其蒂,才能开花结实;籽实下种,又能开花结果,籽籽相接,长生不断。树木之生,因其有根,故能枝叶茂盛而长生。
  此处是太上以树木花草的长生,取喻“国之母”,犹如果木之有根蒂。国之有道,才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。天地可以变化,“1”者却不改易,劫运虽变迁,“长生”者而不迁,是因其起源于先天之先始,运行于后天之后,根植于大道之本源。所以没有止息,从不间断,皆因其厚德积深,可以直通于宇宙本源,故才有根深叶茂、长生久视之验。文中所言“深根固蒂,长生久视之道”,正是此义。
  【本章说解】
  本章经旨,是论述治国事天的根本法则,示人立本穷源。世间万物,非深根固蒂,则不能安身立命,更不能长生久视。治国与修身的根本,全在于积德重德,没有厚德作基础,则不能治人事天。国若不从其母,国本不立;人若不从其母,则身命难安;修真者不立其母,则德难备,道难就。既得其母,则子之道不求自立。所以古之圣人,以道自足,以德自守。德之内,不敢以私智去治人;德之外,不敢以二心去事天。此皆是以心德尽道,以道从母之体用,以德从母之功力。
  从母德就要抱元守一,终日若愚,正己感人,朝夕早服。重积德,从母道,不有一刻间断,从母之心力,须臾不离。因积德功深,必能融天地之理;因养德日久,故能尽事物之变。以此观之,修德进道至此等地位,则心与道合,德与天同,世俗之人岂能知其穷极乎?
  修真理法学的五个修证层次,“我法母,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”,正是遵从太上所概括的复返先天自然大道的修证法则。“法于母”,从天下国家大范畴而言,“母”就是大道本源。人与万物皆由大道所生,故道是万物之母。人要复归大道本源,必须经历四大阶段。人之命体,是“一炁含三”的产物。从父母身上获得的精华——先天真一之炁,从父母祖系中继承的显隐生理组织遗传信息而成形骸,经过母体十月怀胎,在呱呱落地的瞬间,一点灵光入体,构成了人体生命的显隐两大系统。
  人身的一切,皆是天地所赐,父母所给,在母体孕育,得母乳汁滋养。在逐渐成长中,吸取宇宙天地之母的元炁,完成由婴儿至成年的发育过程。至十五、六岁先天一破,落入后天,离母体愈来愈远,直至走完人道过程。“我法于母”,就是首先要在三元与三源系统,复返到婴儿、胎儿的先天状态,在修心养性、摄身养生两方面,都具有母性的德行,做一个真正的善人、仁人,做一个合格的有益于人民的人。像大道母亲那样,真诚无私地关怀爱护所有的众生,像天地母亲那样宽阔的胸怀,培养自己的心性。世有“可怜天下父母心”之说,可见母性之伟大!
  “母性”,就是“道性”、“佛性”的同义语,是德善、慈悲、宽容、谦让等真善美德的完整体现,是天下一切美好、温暖、无私之德的象征。因此,首先应该效法母亲慈善的天性,继承父母的优良品德,孝顺报答天地父母、生身父母的恩德,以一颗善良之心,爱人民,爱国家,爱众生万物,完成“法于母”的德化过程,再依次投向一个个新的母亲的怀抱——大地之母、天之母、道之母、自然之母,逐级完成性命系统中三元返归和三源再造,复返回归自然大道母亲的怀抱,与道合真,则“治人事天”,皆可“根深蒂固”,永立于“长生久视”之道。
  治大国章第六十
  【治大国,若烹小鲜。】
  “治大国”,万乘之国,国土辽阔,人口众多,谓之“大国”。小鱼称作“小鲜”。大国能顺天理,安于本分,以德养民,以卑下自处。小国人少事少,所以治之较易。大国则与小国不同。大国地域宽广,人多势众,头绪繁多,民强国富,势极位尊,民风易于奢侈,国政易于贪婪,所以治理较难。
  “如烹小鲜”,大国虽然难治,但若有明道之圣君,即使国再大也不难治。大道之理,大中有小,小中有大,观大若小,视难如易。若以道德化民心,以无私为民谋利,以无为施之以政,民虽众多,则心皆以道而一之;政事虽多,以德化而万事归一理。所以国虽大,其治理却若烹小鱼一样简单。小鲜之鱼,烹烧时的火候,不可太过,亦不可不及。烹时先后缓急得当,则鱼全而肉不溃。倘若不知火候,不懂操作规程,妄用搅动,鱼肉必然溃烂,鱼形必不得其全。所以鱼虽大小不一,其烹调之理却相近相通。
  烹鱼之法与治国之道,其事虽异,其理却同。治大国者,不以异政乱民心,不以私智乱国政,国有道而民有德,则必然国泰民安。民之在国,犹如鱼在大海一般,若能回归大道,自由自在,其性必复归于天然。治国者若能如烹鱼之法,知阴知阳,知进知退,知火候之机微。以道德化民,以中和之道治国,则民物之理相通,民物之情自知。随宜顺理,国无论大小,则治之皆不难也。故在圣人眼里,无论天下万国,治之则如烹小鱼那样简单容易。此即“治大国若烹小鲜”之真义。
  【以道莅(li)天下,其鬼不神;】
  上文言“治国若烹小鲜”,并非因治国者有奇术异政,皆因有道之圣君,“以道莅于天下”,以道为国之母而施治国之政也。“莅”者,临也。临事而治谓之“莅”。天地之间的万物万事,皆有阴阳,皆是大道运行的变化而已。君臣父子、民情万物,皆莫非道德之理。若能使民与万物各成其性之正,各得其道之理,存之于心,行之于事,皆合自然之道。若能持德修身,以德治国,即可得天下自然之理。圣君能以道德持身,阴阳鬼神,皆会处其正而不邪。天下国家,因得其理而不乱。万物万民因有心德,而莫不尽性情之正。天下之事,莫不得其正之宜。天时因感圣人之道,莫不循道之轨。阴阳鬼神感于圣人的正道,莫不遵行自然规律。所以“其鬼不神”。
  所谓“其鬼不神”,是因圣君以道莅天下,阴阳各得其正,故鬼阴之灵,不敢置于神明之上。“不神”之义即如此。以上所述,皆是圣君以道莅天下,天道行世感应之机于此。倘若不能以大道莅天下,上下失衡,阴阳错位,正邪颠倒,人鬼失位,小人之道日盛,君子之道日衰。或上弱下强,或臣行君事,正负相反,鬼气乖张,妖邪作乱,鬼阴之气未有不假逞神而作怪者。此皆是不能“以道莅天下”之验证。
  【非其鬼不神,其神不伤人;】
  上句所说的“其鬼不神”,并非其鬼不行鬼道而神之,盖因天地皆是正道之气,鬼归其正,不敢犯人。因鬼神各得其正,各得其理。故文中言“非其鬼不神,其神不伤民”。所谓鬼神者,乃是古人对阴阳二气良能之称谓。所谓“鬼”之道,即得其阴气之正;所谓“神”之道,即得其阳气之正。所谓“鬼之不神”,正是阴得其阴之正理,行其阴柔之道,故阴不欺阳。所谓“神不伤民”,是阳气得其正理,行其阳道,阴阳和顺,各归其正,所以鬼阴不能欺神阳,皆是归服于道也。鬼阴之道既屈且柔,若能静而处正,不越其轨,自当不反欺于神。
  “其神不伤民”者,盖因阳之道既伸,正气当位,邪不干正,自然不伤于民。阴阳各安其分,各从其事,各得其理,各守其道,互为体用,相辅相成,可利天下万物,不因其失正而为害天下。鬼神之所以得正,阴阳之有序化运行,皆是圣君以道莅天下的结果。若莅天下者背道失德,恣情纵欲,民心乖张,民风日下,必然干扰阴阳正气之和,导致天地阴阳二气秩序紊乱,正反颠倒,阴阳失调。虽阴阳(鬼神)无心伤人,但阴阳之中气失真,邪妖之气必然乘隙加害,其鬼未有不害人者,其阴未有不欺阳者,其阳过刚未有不伤民者。因天地阴阳失衡,于是暴风骤雨,旱涝之灾,地动山崩,瘟疫虫害等等自然灾害相继而生。“鬼神”如此加害于民,并非“鬼神”之过,皆因正道不能莅天下,人心失正,阴阳失衡,主宰者失去调控,故才有所谓的“鬼神”祸乱之害。
  【非其神不伤民,圣人亦不伤民。】
  此二句是继续伸明上句之义。上句所谓“鬼之不神”,是因为“神之不伤民”;“神不伤民”,是因“圣人亦不伤民”。所谓神之为“神”者,是因其得天地阳气之正;圣人之为“圣”者,是因其得天地之正理。神明(阴阳)以正气施化于天地,圣人以正理设教于天下。天地的正气存养于圣人之心,圣人的正理妙合于神明之德。所以圣人养民爱物,有无为治化之功;神明护国爱民,有阴阳莫测之妙。神明之正气无处不有,圣人之正理无所不化。
  圣人以德为心,以不伤民为心,所以圣人之心合于鬼神(即自然)之心;鬼神之德合于圣人之德,故鬼神亦不会伤民。圣人与鬼神相得,与阴阳理气感通,天下国家必能久治,万民万物皆能久安。文中“非其神不伤民,圣人亦不伤民”,即指此义。
  【夫惟两不相伤,故德交归焉。】
  所谓“两不相伤”,是说人得治于真阳而正,鬼得治于真阴而正;人得真阳而能全其性命,鬼得真阴而能保其精神,“故德交归焉”。
  文中所谓之“鬼”、“神”,无非是阴阳正邪的譬喻而已。神之在天,以生物为德;圣之在位,以养民为心。神之所以为“神”者,因其有善应之能,所以可以变化而不测;圣之所以为“圣”者,因其有厚德,所以可以善治而无为。神以不测之变应于天地间,其德所以无穷;圣以无为治于天下,其德所以广大。德无穷,是神不伤民的显应;德广大,是圣人不伤民之功力。所以圣人与神明之德不异,此即所谓“交归”。“交归”也就是同归于德之谓。
  圣人之德与神明之德理气合一,皆来自大道本源,运行于天地之间,所以天地“交归”。天地因交归而合德,日月交归而合明,五行交归而五气有序,六气交归而六气相生,鬼神交归而各行其正,阴阳交归而阴阳流通。是故天地之阴阳,鬼神之吉凶,莫不各得其正;家国之理乱,民物之安危,莫不各得其正。由此可知,圣人、天地、日月、五行、六气、阴阳、鬼神、国家、民物等等德之“交归”,就是天下万物之德交归于一德,交归于一道。到此天地,治天下、治万国皆如烹小鲜。
  所谓“两不相伤”,亦是德之交归而合道之义。鬼神皆是秉天地阴阳之气而为其所为。阴阳之气,散则万有,人不可见;敛之一无,人不知其无。其变化往来,屈伸相感之妙,人不可得知。但圣人可以感通鬼神,因圣人心无一毫私我,性无一物欲妄,所以道合阴阳,德应鬼神,能一于天地万物之理,能一于鬼神祸福之机,以道莅于天下。如春风和气充塞于天地之间,万物感应而莫不各得其理,莫不各正其性。此非圣人有心而为,而是圣人大德的自化。由此可知,圣人尽己之性,即是尽众生万物之性。
  人之有身,如天下之有国,心为一身之主,如一国之君王。身中之阴气屈而不伸,身中之阳气伸而不屈,此即是人身中的阴阳之道。若能认得道为性之本,性是心之源,以道德立性命之根基,以神气施阴阳之造化,以德防危,未尝不是烹小鲜而治大国。修善积德,去阴增阳,修爻补漏,未尝不是莅大道以正鬼神。了悟此义,性命未有不交圆者,身中之天下国家,未有不持正而治矣。
  【本章说解】
  本章经旨,是太上教示天下以静为本,以道治天下,以德化民,就能使一切阴邪鬼妖等不正之气化归为正,各居其位,顺从于自然大道。不仅不害于民,反而可以造福天下。此即“一正压百邪”之理。天道之大,其大无穷。人心之初,真一不二。天所赐人之性,本自万善皆备;人之所以受命,亦无一善不全。人若能不沉溺于私欲,不作丧良心之事,积善累德,就可以全于天理,归于天道,可谓天地之肖子也,则事天之能事皆可具备矣!反之,倘若人不能归于正道,或乱德乱义,或恣情纵欲,失本忘真,背天理就是逆天道。逆天之人,岂能合天地,通正道乎?
  是故圣人之心,不失受命之理,不违天命之道,顺天承道,天人自然合一道,鬼神自然合一德。烹鱼之技烦则碎,治民之事烦则散,知烹鱼则知治民矣。韩非《解老》云:“盖事大众而数摇之则少成功,藏大器而数徙之则多败伤,烹小鲜而数搅之则贼其泽,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。”“治大国若烹小鲜”,其意是说:不要以烦苛之政扰民,而要“清静无为”,所谓“清静可以为天下正”,“我好静而民自正”。
  圣祖在前数章中再三言“静”,便是“以道莅天下”之义。若能如此,那么鬼魅妖邪归于道德,自然不会兴妖作怪,亦不会伤害于人,天下自然康宁太平。
  为什么“以道莅天下”就会“其鬼不神”呢?可见鬼魅之兴妖作怪,都是为政者失道而“为”出来的。若能“以道莅天下”,“处无为之事,行不言之教”,则“民忘于治,若鱼忘于水”,回归于自然大道,德尽于民,民不知圣之为圣,神之为神,则是道之化天下矣。人鬼万灵各得其所,神圣两两互不相伤,乃是天下共归一道之大同也。
  为下章第六十一
  【大国者下流,天下之交,】
  “大国者下流”,是说天下国家有大小,位有尊卑,序有前后,各行其道。自古大国之君,皆以虚心谦下之德,与天下诸国交往。曲己从人,不计国家之尊卑,相忘于国之大小。不以大国而凌小,不以强国而欺弱。互相尊敬,和睦共处。大国的这种风范,其德犹如水之下流一样,水有上有下,上之水必流于下,这即是水去高就下的美德,体现了道性柔弱处下的本质。
  大国若能自谦自抑,毫无一国之私,必为天下所景仰,犹如水之下流之地,为万流所归。所归之势,完全是自然而然,并无半点人为痕迹。这便是国的无为之德,故曰“大国者下流”。
  “天下之交”,是说水的柔弱处下本质,充分体现了道的本性。大国能不居高傲人,而以“下流”之德,交往于一切小国,一切小国自然都会愿意甘居处下,事于大国。大国之君与小国交往,看起来只不过是君王一人的就下,其德行的影响力却满于天下。小国之君效法大国处下之德,又以其处下之德影响人民。如此,天下人都会效法卑下之德,则天下皆处下也,便不会生起争端,必然是国家康宁,天下太平。
  由此可知,以一国之交,不期大而却能自大;以一人之就下,却能化天下人之就下;不期民就下,而民却皆就下。大国处下之理,犹如大海以卑下自处,所以百河千流皆聚而归之,积小自然成大。大海以就下之道,善交于天下溪流之小,使众小之水悉皆归之。故曰“大国者下流,天下之交”,其妙义即在此。
  观今之世界,正与太上所示的道理相反。个别超级大国以大自居,自以为物力雄厚,军力强大,便以此称王称霸,动则穷兵黩(du,滥用)武,欺侮弱小。这已经完全丧失了大国应有的风范,看起来也能得势于一时。但其所丧之德,必受天下人之遣;所造之业,难去“天道好还”的规律。
  【天下之交,牝常以静胜牡;】
  “天下之交,牝常以静胜牡”,此二句是重申上文之义。阴为“牝”,阳为“牡”。牝主静,阳主动。阳气性动,阴气性静。天下之事理物理,以阳交于阴者,皆是阴常胜于阳。这是因为阴性静,静可以胜动,这就是牝可以胜牡之理。
  大国之君,谦让自牧,去高就下,以谦德卑下而交往小国,必然是以不劳而自益,不言而自胜。天下小国感于大国的德威,都愿意接近往来。四海之内,皆亲敬如宾,如水流之归大海,不求交合而自交。此即是“同类相亲,同性相求”的大道之理,即德之交归也。这与阴阳界的“异性相亲,同性相斥”,其理相反。文中所谓“天下之交,牝常以静胜牡”,义即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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